广州市海珠区糖烟酒副食品公司(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辖企业)对海珠区江南大道北路58、60号自编之一物业采取公开竞租形式进行招租。现将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物业权属人:广州市海珠区糖烟酒副食品公司
二、物业招租单位:广州市海珠区糖烟酒副食品公司。
三、物业地址:江南大道北路58、60号自编之一。
四、招租物业建筑面积:30平方米。
五、产权用途:商铺。
六、经营范围:经营范围:商业,不可经营餐饮、仓库及殡葬业。
七、招租价格:每平方米月租金757元起。
八、租赁期限:3年。
九、招租信息发布:于2018年7月27日在招租方办公地址显著位置、海珠区信息网、招租物业地址显著位置张贴招租信息。(公布时间为7个日历天,含节假日)
十、报名时间:2018年8月6、7日,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2:00—4:00(过期不接受报名)。
十一、报名地点:广州市海珠区糖烟酒副食品公司(海珠区宝岗大道金龙大厦16楼物业部)。
十二、报名资格:要求承租人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,并报备升级改造方案(附效果图)以供选定。同等条件下,按价高者得的原则,中标者须按出租人选定或认可的方案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,以提升业态。凡在广州市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(其他经济组织)、个体工商户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(不可转租经营)。
十三、报名须提交的资料(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)
(一)、企业(其他经济组织)报名须提供:
1、有效企业法人(其他经济组织)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章、核对原件)。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3、委托提交资料,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(二)个体工商户须提供:
1、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2、持照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(三)自然人须提供:
1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2、户口本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十四、竞租单位、个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,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招租文件(竞租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,如发现不真实、隐瞒或虚报的,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)。
十五、竞租会
地点:宝岗大道139号金龙大厦4楼会议室
时间:另行通知
联系方式:郭先生
联系电话:020-84397171
传真:020-84397001
广州市海珠区糖烟酒副食品公司
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