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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海洲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湿地保护工作

时间:2018-07-24 19:16:00 阅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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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4日,区长李海洲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湿地保护工作,听取《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》关于“海珠湿地保护特别规定”专章贯彻实施情况,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。区政府班子成员,各部门、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。

会议指出,《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》对海珠湿地规划、保护范围、永久保护、建设控制要求等内容作了特别规定,赋予海珠湿地执法主体权限,体现了广州市对海珠湿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,对海珠湿地的保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,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海珠湿地保护工作。

李海洲同志强调:一是要落实工作组织保障。组织落实海珠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研究、协调解决涉及湿地保护的重大事项。将海珠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积极向省、市申请专项经费,保障湿地保护管理资金。二是要建立健全执法体制。建立健全海珠湿地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,研究组建海珠湿地行政执法队伍。加强日常查处活动,杜绝干扰湿地生态系统的行为,保障湿地的公共安全和生态安全。三是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。根据重要工作节点,精心策划组织,运用多种宣传形式,加大宣传科普力度,不断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,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。(区政府办)